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您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它可以帮助您的交易伙伴了解您的信用状况,方便您达成经济金融交易。
目前个人信用报告有三个版本,分别为:
1、个人版:供消费者了解自己信用状况,主要展示了信息主体的信贷信息和公共信息等。包括个人版和个人明细版。
2、银行版:主要供商业银行查询,在信用交易信息中,该报告不展示除查询机构外的其他贷款银行或授信机构的名称,目的是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公平竞争。
3、社会版:供消费者开立股指期货账户,此版本展示了您的信用汇总信息,主要包括个人的执业资格记录、行政奖励和处罚记录、法院诉讼和强制执行记录、欠税记录、社会保险记录、住房公积金记录以及信用交易记录。
征信的来源渠道:
征信机构从信用信息产生的源头采集信息,具体来说,征信信息主要来自以下两类机构:
提供信贷业务的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专业化的提供信贷业务的机构。
其他机构。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养老保险金等机构。
此外,上述部分机构还提供个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而这些信息是由个人在**业务时提供给这些机构的。
不良信用的展示期: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不良信息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展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