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后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那怀孕后重庆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分为生育津贴、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不同项目报销钱数不一样。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
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靠前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重庆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参保女职工生产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生活津贴两部分组成,医疗费用在住院结算时及时结算,生育津贴以职工产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