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暂时性失业后,可领取失业金,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那么失业金可以领几次?领取失业金和你交的失业保险的时间长短有关,失业保险连续交满一年可以领三个月的,依次累记,最长一次可以领二十四个月的,下次再交满一年,还可以继续领。
失业金可以领几次?
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失业金是按月发放的,如果你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再次就业,没有领取完的部分,将计入你的失业金帐户,在你下一次失业后可以进行累计领取。
根据《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因此,再就业后继续交纳失业保险一年以后,再次失业(不是辞职)后,可以再次领取,没有次数限制,但有月数限制,累计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可享受哪些失业待遇?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