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征收范围主要有以下方面:
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这里的货物指的是有形资产,包括电力、热力以及气体;
2、提供的加工以及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指的是受托加工货物,也就是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依据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且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指的是受托对损伤以及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让其恢复原状以及功能的业务。
此外,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包括: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以及贵金属期货;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还有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以及个人进行销售的;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以及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