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种重疾,分6组,最高赔付6次,依次赔付100%、110%、120%、130%、140%、150%基本保额
20种中症,最高赔付2次,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35种轻症,最高赔付4次,每次赔付45%基本保额
间隔5年,恶性肿瘤新发、复发、扩散,可进行二、三次赔付,每次赔付100%基本保额
不同器官发生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可进行二、三次赔付,每次赔付45%基本保额
在保单前10年、且被保人56岁前确诊重疾,额外赔付20%基本保额
未发生过重疾,60岁后住院可领取津贴,0.1%保额乘以住院天数,年度最高给付90天
18岁前,赔付200%已交保费,18岁后,赔付已交保费、现金价值或100%基本保额,三者取大
轻症、中症、重疾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