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社保取号系统共分为网上申报号、普通号、补缴号三个模块,单位在取号时应按业务受理范围进入相应取号模块进行取号。取号单位每天只限预约一种类型号码,并按照预约号码受理范围**业务。朝阳社保补缴需要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三份;《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48号文附件)一式两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三份。
取号系统共分为网上申报号、普通号、补缴号三个模块,单位在取号时应按业务受理范围进入相应取号模块进行取号。取号单位每天只限预约一种类型号码,并按照预约号码受理范围**业务。
1、网上申报号受理范围: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新参统业务的单位提交审核材料时预约此号,其他业务不予受理。其他诸如人员增减、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等业务可直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无需审核。
预约**时间:每月5-25日
2、普通号受理范围:除网上申报业务外的各项业务,包括**人员退休(打印退休清算单、账户拆分、二次减少、医疗在职转退休)、转外省、失业转街道、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外国籍、死亡减少,个人信息的身份证号码、姓名、缴费人员类别、医疗保险参保类别等需要提供附件的变更,***工伤人员登记、医疗保险工龄补缴、55号文补缴、超龄补缴业务。
如单位需同时**普通业务与网上申报业务,请预约普通号。(每月26日至次月4日不**人员增减业务)
预约**日期为:每月5-25日
3、补缴号受理范围:经过稽核备案的单位申报个人补缴。如单位**补缴业务后同时**网上申报或普通业务的,请预约补缴号。
补缴业务类型及受理时间详情可参阅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补缴业务操作流程的通知》。
注意事项:单位预约网上申报号仅能**对应范围的网上申报业务;预约普通号可在普通业务办结后,就地**网上申报业务;预约补缴号的可在**补缴的同时,就地**网上申报及普通业务。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三份;
《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48号文附件)一式两份;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三份。
根据《关于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1]39号)文件精神,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补缴期间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
如果是拿到预约号后:
1 用人单位需在预约日期当天,持补缴业务所需材料到朝阳区社保中心稽核监察部324室**补缴登记备案。
2 用人单位持稽核监察部门出具的备案表及相关材料到朝阳区社保中心经办大厅一层收缴柜台**补缴业务。
3用人单位持备案表到财务收款柜台**缴费手续。缴费后,由财务部门在备案表上作相应标识,以示手续办结。
领取地址:北京银行东大桥支行(幸福三村十字路口西南角)
领取时间:每月25日-30日
携带: 1、社保登记证原件 2、单位介绍信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社保数字增员分普通增员和新参统。
1、普通增员只需要在网上申报就可以了。申报通过就增员成功了。不需要到社保中心排队**。
2、新参统 首先在网上申报资料,跟之前的系统一样,个人信息录入,增员操作。
然后申报成功之后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 增员信息表(一式两份)另外再准备两张一寸免冠白底照片 两张身份证复印件 一张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到社保中心提交资料即可(不需要取号)。
北京市朝阳区社保中心地址、乘车路线及地图
朝阳社保中心地址:至朝阳区十里堡北区一号楼。
乘车路线:
①豆各庄路口西站:350、406、431、703、705、729、750、754、758、831、834、989
②豆各庄路口南站:486、640、831
③农民日报社北站: 440、486、640、831、991
地图:http://www.51shebao.com/bbs/viewthread.php?tid=223
可以到社保中心大厅二楼,上楼往左转,正对着的窗口.把社保证给工作人员就可以解决密码问题。
另外,如果你是去朝阳社保中心**朝阳社保有个通知:朝阳区社保中心关于调整业务**时间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鉴于目前朝阳区社保中心经办大厅业务流量过大,人员拥挤易引发危险,经研究决定,对业务**时间和**业务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更换新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截止时间由4月20日延长至6月20日。
2、酒仙桥分中心不再**换发新版《社会保险登记证》业务。
3、4月10、11、17、18日(周六、日)社保经办大厅(不含酒仙桥分中心)开放办公,仅限**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和人员增减业务。需要**业务的单位不用取号直接到社保经办大厅排队**。
4、**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单位个人信息下卸以及**基数核定业务(其他业务不含在内)的单位,不用取号,直接到社保经办大厅指定地点排队**。
北京市统一的上限为14016元,养老和失业的下限为1869元,工伤,生育,医疗下限2803元
养老保险,单位20% 个人8%
失业保险,单位1% 个人城镇0.2%(农户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0.2%-1.5%不定 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 个人不缴费
医疗保险,单位10% 个人2%+3元
更改基数所需材料:
《个人信息变更表》2张,加盖公章;填写《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变更(补差)确认表》;工资凭证盖章,然后本人签字,如没有单位的工资凭证,工资条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