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基金也称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是:1,公共设施质保期之后的修缮;2,公共设备质保期后的修缮。一般情况下,大修金都是在业主收房之时交纳,交纳到物业管理处指定的帐户。
依据西安市人民***出台执行的规定,大修基金只能由业主自己交到房管局指定的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各种理由收取业主的大修基金,而且要在严格管理下使用该基金,西安市房管局较早指定委托收取大修基金的账户设在西大街房管局楼下的中国银行,由银行向每位业主出具房管局大修基金专用收据,监督管理的部门是西安市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处。
大修基金使用方法: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
2、业主委员会提请通过
3、公示,若无异议进行下一步
4、向维修基金管理单位提交申请
5、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具体实施
大修基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
靠前、用于住房与楼宇配套的共用资产或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比如共用的电梯、二次供水、中央空调、各类管线等,邮政信箱、垃圾道、消防设施等。
第二、用于共用部位、即房屋承重结构部位的维修,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规定:房屋大修基金按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缴存。新规定:
1、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为:多层住宅60元/平方米
2、多层住宅90元/平方米
3、小高层、高层住宅145元/平方米。
契税的收取:
契税的缴纳比例为3%。根据契税政策规定,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较早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较早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此优惠政策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90㎡-44㎡,按成交价的1.5%收取,144㎡以上的按成交价的3%收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住房,无论面积大小,均按成交价的3%收取。
根据西安市目前规定,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2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