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慢性病有哪些?
慢性病全称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不是特指某种疾病,而是对一类起病隐匿,病程长且病情迁延不愈,缺乏确切的传染性生物病因证据,病因复杂,且有些尚未完全被确认的疾病的概括性总称。
那么,医保慢性病有哪些?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
据了解,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保基本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障,医疗保险在确定门诊慢性病的病种时,主要是考虑到当地的参保人员的常见病、多发病等因素。
由上可知,每个城市的医保慢性病病种规定是不一样的,可以查看当地的慢性病医保政策,或者前往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城市示例】
1、云南医保慢性病有哪些?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包括以下病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包括以下病种: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 、帕金森氏病(震颤麻痹)、冠心病、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脑出血、脑梗塞)、糖尿病、肝硬化、老年性前列腺增生IIº、IIIº、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活动性肺结核病、慢性活动性肝炎、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类风湿关节炎、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阿尔茨海默病、系统性硬化症、干燥综合症、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原发性青光眼、运动神经元病。
2、烟台医保慢性病有哪些?
规定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包括16种(类)甲类门诊慢性病、8种乙类门诊慢性病。
一档缴费的甲、乙两类门诊慢性病待遇按病种设年支付限额;二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待遇不设年支付限额,乙类门诊慢性病待遇按病种设年支付限额。
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一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按40%比例支付,乙类门诊慢性病按35%比例支付;二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按60%比例支付,乙类门诊慢性病按50%比例支付。
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血液透析费用、腹膜透析费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环胞素A的费用,其支付比例再提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