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保险赔偿范围包括:
第三者人身伤亡:正常使用被保机动车时,若发生意外事故,则第三者因此而遭受的人身伤亡,比如身故、伤残或治疗费用。
第三者财产损失:比如护栏、墙壁、或其他财产也可以赔;
第三者车辆损失:对方的车辆的损坏,可以赔付,根据交警的定损来确定。
若经过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被保险人因为保险事故而发生仲裁或者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可在限额以外进行赔付,但是最高不超过限额的30%;若第三者险附加了绝对免赔的,则绝对免赔额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需由车主自行承担;
只有机动车车主或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法合格驾驶员在正常使用被保车的过程当中发生保险事故,第三者险才予以理赔。若未经过车主、被保险人同意的,或为不合格驾驶员,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