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创业板退市的公司不能重新上市。创业板公司在退市后将进入股转系统的专门层次挂牌转让,不再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借壳的方式恢复上市。为了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创业板要求有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及时做信息披露,并发布退市公告。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4、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5、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因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问题解决方案,经深交所同意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