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的计算方法为:失业金就等于保险金申领时限乘保险金月派发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需求,保险金的申领时限有12个月、18个月、24个月不等,时限的周期由交费的时间来完成相对应的判定;保险金的派发标准规定则需参考当地的实际情况。失业金机制是国家给予国民的一项福利。
1、失业前用人公司和个人己经缴付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2、非因个人意向终断工作的;
3、己经完成失业登记,并有应聘求职需求的。
失业人员应该持本公司为其提供的结束或是解除劳务关系的证明材料,及早到规定的公共就业服务组织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公司和个人总计交费满1年不够5年的,申领失业金的时限最久为12个月;总计交费满5年不够10年的,申领失业金的时限最久为18个月;总计交费10年之上的,申领失业金的时限最久为24个月。重新工作后,再次失业的,交费时间从新测算,申领失业金的时限与上次失业应该申领而暂未申领的失业金的时限合并计算,最久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