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流充裕;
2、小微企业主信用良好;
3、企业已成功两年以上;
4、能提供有效财力证明;
5、小微企业主具有较强的还款意愿,以及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6、与银行建立了较稳定的合作关系;
7、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由于国际国内的种种原因,更主要是因为国内经济社会的种种非理性因素,我国小微企业遭遇一系列已严重影响生存与发展的困难,具体可概括为“两高两难两门”:成本高、税负高;用工难、融资难;对此,2012年2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并明确指出,小微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通过多样化的短期贷款服务,有助于小微企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及时把握市场机遇,抓住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