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明关系不同;
2、产生的原因不同;
3、适用的法律不同;
4、未约定偿还日期时,二者诉讼时效起始时间不同。
1、证明的关系不同:欠条表示的是双方的欠款关系,借条说的是双方的借款关系。借款肯定是借款人欠放款人资金,但欠款却不一定是借款;
2、产生的原因不同:欠条产生的原因多样,如因买卖产生、因租赁产生、因损害赔偿产生等;借条产生的原因只能是因为特定的借贷关系产生;
3、适用的法律不同:因欠条引起的纠纷,诉讼过程中欠条载明的权利能否受到法律保护,要看欠条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为无效欠条;借条引收的纠纷中,合法的借贷关系形成的借条受法律法规保护,而因违反法律、法规的非法高利贷等借条则不能成为主张权利的凭证;
4、未约定偿还日期时,二者诉讼时效起始时间不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在欠条成立后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未约定偿还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