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银团贷款业务,充分发挥金融整体功能,更好地为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重点项目服务,促进企业集团壮大和规模经济的发展,分散和防范贷款风险,根据《贷款通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团贷款是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多家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方式。国内银团贷款的参加者为境内中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发放银团贷款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银团贷款在涉及跨地区、跨行业和投资计划等问题时,有关方面应积极给予支持和解决;
第四条,银团贷款适用于符合贷款条件,数额较大的中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
第五条,银团贷款借贷各方必须重合同、守信用。参加银团贷款的金融机构应遵循自愿协商、互惠互利,并按出资比例或按协议约定享受权益和承担风险的原则;
第六条,银团贷款要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备案,人民银行要积极为银团贷款筹组创造条件。
银团贷款又被叫做辛迪加贷款。银团贷款是由一家或多家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银行组织,由多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组成的银行集团,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照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资。产品服务对象为资金需求大的大中型企业、集团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当借款人寻求的资金数额过大,任何一家银行都无法承担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时,就会产生对银行集团的需求。银团贷款市场的用户是在银行贷款市场需要大量融资时的借款人。
在国际银团贷款中,借款人除支付贷款利息外,另外需要承担一些其他费用,如承诺费、管理费、代理费、安排费、杂费等。借款人可以向银行信贷管理部门申请贷款,银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安排银团贷款的组建,由总行或一级分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