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委托企业收到加工费后计提增值税;
2、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作为抵扣进项税的凭证;
3、产品售出后计算并缴纳增值税。
委托加工是指企业提供原料然后委托加工厂进行产品加工,受委托方提供部分辅料并收取加工费。
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1、双方需签订加工合同,并上报主管的国家税务机关备案;
2、双方必须按规定专门设立相关的业务核算账簿,建立加工材料相关制度;
3、受委托方需开具相应的加工发票,委托方根据发票来进行账务处理,然后支付加工费用。
委托加工不得由受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否则不能成为委托加工。受委托方也不得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收委托加工的要求。委托加工业务按照是否将产品验收入库可分为“两头在外” 、“一头在外”、 “两头在内”三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