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路费;
2、车辆购置附加费;
3、铁路建设基金;
4、电力建设基金;
5、三峡工程建设基金;
6、新菜地开发基金;
7、公路建设基金;
8、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9、农村教育费附加;
10、邮电附加;
11、港口建设费;
12、市话初装基金;
13、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
政府性基金是一定时间内经过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审批后依法向特定群众无偿收取的非税收入,大多投入公共事业之中,用于落实一定的经济政策。这样收取的资金不是即收即用的,而是严格按照两条线路完成的。收取的资金全额首先全部被收入国库,进行清点和汇总之后再严格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配和支出。但中国关于政府性基金的法律体系仍然比较模糊,曾出现过政府性基金被滥用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