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即国家外汇管理局(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SAFE),是一个依法进行外汇管理的行政机构,也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外汇局,即国家外汇管理局(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SAFE),是一个依法进行外汇管理的行政机构,也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成立时间是1979年3月,总局设在北京。它是一个副部级国家局,内设多个职能司和事业单位,在各地设有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根据上级局的授权履行外汇管理职责。
1.机构设置:
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总局设在北京。
内设综合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等7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
设有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杂志社等4个事业单位。
2.地区分布:
在各地区城市共设立36个分局(其中2个外汇管理部)。
在部分地(市)设立308个中心支局。
在部分县(市)设立519个支局。
3.主要职能:
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
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
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
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