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需致电广州银行客服热线96699(广东)、400-83-96699(全国) 或广州银行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申请撤销自动分期,持卡人可选择撤销在当个账单月或下个账单月生效,账单日当天不可申请撤销。
广州银行自动分期付款业务是广州银行为广州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提供的,对其账单内已记账且未出账单的满足条件的单笔消费自动转为分期付款,并同意广州银行收取对应期数分期手续费的服务业务。
自动分期开通首月消费累计金额的统计周期为开通之时至开通后首个账单日,其他月度消费累计金额的统计周期为账单周期。若当期统计周期内“消费累计金额”低于起始金额时,不进行自动分期。“消费累计金额”不受持卡人账户内是否有超过应还款金额的存款以及该存款金额多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