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所需证件。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需到所在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3、收入证明(需盖公章)
二、看房评估。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进行评估。房屋一般可以贷款到评估价的5——9成。
三、在银行面签合同。房屋评估后,还需要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审批手续,并与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四、抵押登记。借款人持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机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五、放款。抵押登记办理后,银行方可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号中。
办理二次抵押贷款所需证件
主要依据各地区建委的具体要求,通常仅需要申请人的房产证(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根据用款时间以及各区县办理他项权利证的时间,一般情况下,领取他项权利证当天即可放款。
房屋抵押贷款对房屋要求的条件
各银行对抵押房产的规定不尽相同,对房产的建成年代及所在区域会有相应的要求,比如对95年以前的房产,或一些远郊区县的房产限制较多,贷款成数较少。但对房产没有关于房龄、地域方面的限制,几乎能做抵押登记的房产,都可以根据当时市场同类出售房产的价格作出比较合理的评估,这样贷款人可以获得相对银行高的贷款成数。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房屋二次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