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贷款是银行或者贷款机构为了保证结款资金安全,将其房产抵押给自己的一种方式。
房屋抵押贷款是债务人(抵押人) 在法律上把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 (抵押权人) 以取得贷款,这期间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债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并可优先受偿的贷款方式。
办理流程如下:
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贷款银行审查: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请售房单位在房产收押合同上签章。
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贷款银行划款:
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
温馨提示:瑞士央行:将调低特别利率的下限。更多银行资讯请关注本站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