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利率 Forward Rate:是由J.R.希克斯在1931年《资产价值》首次提出这个概念。
远期利率计算公式:
以储蓄利率为例:
现行银行储蓄一年期利率为4.14,二年期利率为4.68,10000元,存一年本利和为(不计所得税等)10000×(1+0.0414)=10414元,存两年为10000×(1+0.0468)^2=10957.9元,如果储户先存一年,到期后立即将本利和再行存一年,则到期后,本利和为10000×(1+0.0414)^2=10845.14元,较两年期存款少得10957.9-10845.14=112.76元,之所以可以多得112.76元,是因为放弃了第二年期间对第一年本利和10414元的自由处置权,这就是说,较大的效益是产于第二年,如果说第一年应取4.14的利率,那么第二年的利率则是:
(10957.9-10414)/10414×100%=5.22%,这个5.22%便是第二年的远期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