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个人缴纳比例8%,公司交纳比例20%,其中个人账户每月存储额=8%*2000=160元
公司交纳的其余20%作为社会统筹基金,在你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之前,可暂时理解为统筹基金都发给了的老人。
领取养老金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个人累计缴费满15年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个人缴纳部分 0.5%;公司交纳部分 1.5%
无论是个人部分还是公司部分,都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交给国家
特别注意,农民工不缴纳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的领取:
特别注明:救济金就来说非常少,每月也就几百块钱,根据上面的年限,最长也就能领24个月的,还得保证你缴纳失业保险年限为5年以上。还不够你申请失业救济等一系列的手续费用呢!,所以尽量不要失业。
连续交费1年以上不满2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2年以上不满3年,领取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3年以上不满4年,领取9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4年以上不满5年,领取12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连续交费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救济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交费时间重新计算!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个人部分:2%+3元;公司部分:10%
享受医疗保险保准:
在外省市发生的医疗费不能享受医疗保险。
2001年4月1参加工作,2001年3月31日后退休职工,累计缴纳基本医疗年限必须男满25年 ,女满20年(含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及2001年4月1实际缴纳养老保险年限),职工缴费年限不足以上规定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7%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后,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01年3月31日后参保人员,按实际缴费计算年限。退休时不足规定年限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但不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纳虽然不是法定,但是属于法规强制缴纳范畴。很多企业职工误认为可以不用缴纳,这是错误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营企业等等单位均要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费方式为“单位一半,个人一半”。缴费费率在8%—12%之间。公积金支取规定各地区政策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