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e生保2017条款在哪里看?平安e生保是一款百万医疗险,保障期限一年,一年最高可报销600万。那么,投保平安e生保2017需要注意什么?平安e生保2017怎么续保?下面,我们通过平安e生保2017条款了解一下。
>>平安e生保2017和2016有什么区别
>>平安e生保2017费率表
>>平安e生保医疗保险产品介绍
>>平安e生保优缺点是什么
>>平安e生保好不好
平安e生保2017条款介绍
1.3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至65周岁,最高可续保至99周岁,投保时被保险人为0周岁的,应当为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
1.5 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
2.2 等待期
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特殊门诊治疗或住院前后的门急诊治疗的,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30日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续保或者因意外伤害进行治疗的无等待期。
2.3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一般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患疾病,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我们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1.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对于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在该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内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因疾病或意外住院的最高给付日数为180日,累计疾病或意外住院超过180日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对等待期后本主险合同到期发生的且延续至本主险合同到期日后30 日内的住院治疗,对于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仍然按照约定的方法计算并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但各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不超过年度保险金给付限额。
2.指定门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在医院进行如下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
(1)门诊肾透析费;
(2)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用;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4)门诊手术费。
对于因上述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在该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内给付指定门诊医疗保险金,且各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不超过年度保险金给付限额。
3.住院前后门诊急诊费用
被保险人在住院前后各7日内,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不包括门诊肾透析、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和门诊手术费。
对于因上述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在该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内给付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且各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不超过年度保险金给付限额。
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因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我们首先按照前款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我们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后,我们依照下列约定给付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1.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因罹患恶性肿瘤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对于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在该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内给付恶性肿瘤住院医疗保险金。
在每一个保单年度内,恶性肿瘤住院的最高给付日数为180日,累计恶性肿瘤住院超过180日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对等待期后本主险合同到期发生的且延续至本主险合同到期日后30 日内的住院治疗,对于合理且必要的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我们仍然按照约定的方法计算并给付恶性肿瘤住院医疗保险金,但各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不超过年度保险金给付限额。
2.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因罹患恶性肿瘤在医院进行如下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
(1)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用。
对于因上述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在该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内给付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且各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不超过年度保险金给付限额。
3. 恶性肿瘤住院前后门诊急诊费用
被保险人在住院前后各7日内,因为恶性肿瘤而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不包括门诊肾透析、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和门诊手术费。
对于因上述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计算方法,在该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内给付恶性肿瘤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且各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不超过年度保险金给付限额。
保险金计算方法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经确诊需要住院治疗、特殊门诊治疗或住院前后的门诊急诊治疗的,对于在其投保计划对应的医院范围内进行上述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即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如下公式计算每次就诊应当给付的保险金:
每次就诊应当给付的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有效金额-年免赔额余额)*100%*赔付比例
4.1 续保
续保时,我们将遵循本主险合同保险费率调整的规定,计算被保险人的续保保费。我们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者使用保险情况而拒绝被保险人续保或者单独调整被保险人的续保保费。
但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主险合同不再接受续保:
(1)本产品已停售;
(2)续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超过99周岁;
(3)被保险人身故;
(4)本主险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导致效力终止。
若我们不再接受续保,我们会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之前通知您。
若您选择了自动续保方式,每一保险期间届满之前,若我们未收到您停止继续投保本主险合同的书面申请,我们按续保当时对应的费率收取保险费后本主险合同延续有效。新续保的合同自期满日起生效,保险期间为1年。
点击下方图片了解产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