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9月10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这是指支持大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单个投资者最高可投100万元。那么其中的南向通指的是什么?
跨境理财通业务中的南向通指什么?
南向通,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主要为中低风险的经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基金,债券,人民币、港元和外币存款等。
与之相对的是北向通,这是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主要为被评定为风险等级一至三级的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公募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外。
对于我们内地居民来说,更加关注“南向通”业务的个人投资者,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参与。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户籍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
③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需要注意的是,跨境理财通虽为投资者带来更多元化的理财产品和资产配置选择,但并不一定能够保本,需要我们格外注意其风险性。由于资金门槛比较高,所以跨境理财通主要还是针对于机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