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实施,以往靠“人肉”通关带货的微商们,都将成为电商经营者中的一员,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履行纳税义务。代购们将何去何从?目前,由于还没有更具体的实施细则,不少代购依旧在观望。
2019年1月1日起,电商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电商法还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定义,即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这也意味着,此前处于法律盲区的个人海外代购将受到约束,纳入监管范畴。无论是在微信朋友圈里卖货,还是在直播平台带货,抑或是在淘宝开代购店,都将被列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电商法,经营者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元。